鐘樓的冷風持續地朝他們的麵頰撞過來,沈初霽背過身來靠在欄杆上,頭發吹在側臉上,掛在唇邊也毫不在意。陸定遠似乎可以想象,在她苦澀的青春裡,或許她也曾很多次靠著她口中那棵孤獨的古樹,任昆明溫暖的微風拂過她的麵頰。
他不禁靠近她,為她整理被風吹在臉上的碎發。沈初霽突然感覺到,他真的很奇怪,他們在一起的時間,他做的最多的事就是靜靜地看著自己,像她看著在樹上睡著的林家航一樣。
“為什麼一直看我?”
“我在想象,十歲的你,二十歲的你是什麼樣,五十歲的你,八十歲的你又會是什麼樣?”
“為什麼?”
“十歲的我第一次有了名字,二十歲的我領著數萬人把並州城的陸字臂章換成了青天白日徽,要是這些時候的我不在陸家,而是坐在你身邊像這樣陪著你就好了,五十歲、八十歲的我或許已經成了一個長滿雜草的墳頭,那些時候你要是能去給我倒一杯酒就好了。” 他談論生死的時候總是像一個遲暮的老人。
“這是……告白嗎?”
“我的意思是叫你不要天天想著死,說不定活著活著,突然有一天覺得有意思了,”陸定遠把她搭在肩上的西裝扣子扣上,拉著她的手下樓,“畢竟我這個人還挺有趣的。”
陸定遠在前,牽著沈初霽的手一級一級地走下樓梯。她俯視著這位溫柔而紳士的陸軍中將,總覺得他一點都不像一個腥風血雨中衝殺出來的軍閥。他身上沒有一點的殺伐之氣,一身戎裝,像是溫文爾雅的儒將,若是像現在這樣換上西裝,青春而乾淨的少年之氣和成熟穩重的老成奇怪又融洽地雜糅在他身上,讓人猜不透,看不清。
沈初霽好像總是能在陸定遠想見她的時候突然出現在他麵前。今日雖是晴天,但不知為何,他的頭又隱隱作痛,偏偏藥還沒了,隻能出門去醫院拿藥。人還沒走出醫院,他便抖出一粒藥片扔進嘴裡,又從懷裡掏出酒壺,喝了口酒將藥片順了下去。出了醫院大門,還沒想好要去哪裡,就看見了沈初霽的背影。
陸定遠小跑幾步,大聲叫住了馬路對麵的沈初霽,沈初霽循聲望過來,看見是他,驚喜之餘藏著一縷惆悵。正要過馬路時,被一輛電車擋住了。等電車走過去,陸定遠已經站在了沈初霽對麵,他舉起左手,用右手食指在左手手掌上敲擊著,沈初霽突然警覺起來,看了看周圍,但等他用摩斯密碼敲完之後,她莞爾一笑,不再過去。
陸定遠“說”的是“不要過來,我過去找你”,他知道沈初霽看懂了,急切地穿過馬路,將沈初霽擁在懷裡,搖著步子離開馬路邊緣,頭靠在她的肩膀上,手一刻都不想鬆開。沈初霽先是一怔,隨後也抱住他,見他不想鬆手,就拍拍他的肩膀,在他耳邊說:“帶你去個地方。”
沈初霽拉著陸定遠在兆豐公園找了樹下一個長椅坐下,陸定遠問她:“來這做什麼?”
“以前工部局的樂隊經常在這演奏,夏天的周六日還有定期的露天音樂會,有時候還有音樂大師來這演奏。可惜那些時候我不在上海,從未見過那樣的盛況。”
“這我知道,但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你要是想看音樂會,我們去南京大戲院……”
“等會你就知道了。”沈初霽繼續賣著關子,坐在長椅上,想象著曾經這片草地上大小提琴或是鋼琴交織而成的樂章。
人們三三兩兩地散落在長椅上、涼亭裡、草地上,納涼的、拍照的、寫生的,好像戰爭從來都沒有來過。陸定遠看沈初霽有些羨慕,便問道:“你喜歡這樣的生活?”
“我好像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我可能天生適合流浪。從天津到長沙,再到昆明,當了戰地記者以後,就去了華北,我以為我會拿著相機就這樣到處跑,哪裡有槍聲就跑到哪裡,但是沒想到,後來竟成了相機裡的人,到了重慶,我以為是終點,”沈初霽頓了頓,“結果現在又來了上海。”
“沒有回過家嗎?”
“哪裡還有家,家人早都沒了,不然也不至於腦子一熱嫁給空軍,”說起家人,沈初霽的眼底泛出一縷悲愁,“你呢?戰爭結束了,陸軍都要返回原籍,你既不去南京,也不打算回家嗎?”
“我回不去,也不想回去,盧溝橋的炮火,對彆人是噩夢,對我卻是肩上兩顆將星閃爍的金光,一夜之間,我成了最年輕的陸軍中將,當年騎著馬從並州城出來,那個時候的我,二十三歲,正是最自負的時候。我的人生目標隻有一個,就是逃離並州城和我的父親。”
隻要是在軍中有些資曆的,沒有人不知道,從並州城出來的陸軍長,年紀小,眼光卻毒。盧溝橋上一打起來,他發動兵變,成了一省之督軍,抗戰聲明一出,陸軍中將的製服就送到了他府上。有的人討袁護國北伐一戰不落,肩上也未必能有那兩顆將星。人人指著報紙上他那張騎著高頭大馬從並州城出發趕赴第五戰區的照片,都會說上一句:“生得早不如生的好,生的好還得像人家這爹死得早。”但隻一戰,那些嘲笑他是乳臭未乾的毛頭小子的老將就閉了嘴。隻是年輕的軍長隻想打仗,不屑於算計。八年,一個軍被降格成師,師又打成了旅,直至取消番號。他終究逃不過英雄末路,被委員長一句“安心養傷”送到了上海。
沈初霽以為,每一個軍閥就算失去一切,都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當初起家的地方。
“我爸死的時候或許怎麼都不會想到,最終繼承他兵權的會是他從來都沒有見過的那個兒子,也許,他甚至都不知道我還活著。十歲時家中的長輩派人把我帶回家,是看中了我在陸家一無所有,但他們忘了,我媽還在陸家。”
在陸家,陸定遠的媽媽不過是妓院裡最低賤的妓女,可是沒有人知道,在被她抽大煙的父親賣進妓院之前,她母親早已告訴了她,這世上最難懂的是人心,但看透了,沒有什麼是得不到的。當陸家人把她剛被查出來患有哮喘病的兒子拋棄在外麵之後,她活著的唯一目標就成了讓她的兒子成為陸家乃至整個並州城的獨裁者。
曆史不是勝利者的曆史,也不是男人的曆史,而是女人的曆史,隻是曆史偏愛男人們轟轟烈烈的戰爭,而不喜歡女人細水長流的等待。
“你為什麼一定要離開並州城?”
“那個地方太可怕了。我要想在那活下去,就必須學著我爸的樣子做一個暴君。他從來沒有愛過任何人,把人的尊嚴揉碎
了踩在腳下,玩弄人命就是他最大的樂趣。而我媽,彆人隻看見她整日吃齋念佛,撥弄佛珠,以為她是在敬奉神明,但我知道她是在算計,她的偏執近乎瘋狂,很多時候,我覺得我隻是她報複陸家的工具。”
長椅旁的柳樹垂下枝條,風吹著,拂過陸定遠的肩頭。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越來越像他,有時候,連我媽都覺得我比我爸,有過之而無不及,並州城的人看見我就覺得害怕,我一邊討厭那樣的自己,一邊又享受權力,更不可思議的是,當時的我不過才二十歲。”
“變成現在的自己,你一定很辛苦吧。”
“現在回想起來,那個人可以算是我的索尼婭了。”
“哦!那人是誰?”沈初霽好像嗅到了情敵的味道,纏著陸定遠刨根問底,連她自己都沒意識到,她竟然下意識地對這個素未謀麵的“索尼婭”產生了嫉妒。
“這個問題我可以回避嗎?”
“不可以。”
“現在的情況說了對我很不利,我不說,在你麵前索尼婭不值一提,我的眼裡隻有你。”沈初霽越靠近他,他就越往長椅另一邊挪動,最後竟掉了下去,摔在地上。
“沒事嗎,沒事吧?”沈初霽急忙去扶,陸定遠故意撒嬌:“有事,疼。”
當他們因為“索尼婭”打鬨得正歡時,沈初霽等待已久的小提琴聲終於傳來了,蕩氣回腸的《吉普賽之歌》從緊繃的琴弦裡飄到兩個流浪者耳朵裡,像是氣球被紮破一般,塵封的記憶和壓抑了許久的感情溢滿胸腔。
一曲終了,《藍色多瑙河》的旋律又響了起來。序曲剛剛結束,萬裡晴空突然下起了暴雨,公園裡的人都慌忙找地方躲雨,陸定遠拉著沈初霽向一個涼亭跑去,跑到那拉小提琴的男人附近時,沈初霽停了下來,嘈雜的雨聲裡依稀可以聽見優美的琴音,拉小提琴的那人站在雨中好像絲毫感受不到雨滴的存在,沉浸在音樂的世界裡認真演奏著。
被大雨打濕的沈初霽比任何時候都笑得開心。她張開雙臂做出一個起步姿勢,陸定遠便回到她身邊,與她一起跳了一曲華爾茲。儘管大雨滂沱,耳畔的琴聲時有時無,雨水順著頭發、臉頰、鼻梁落下來,但他們三人好像置身靜謐的舞台之上,心有靈犀,配合得堪稱完美。
演奏者收起弓弦,琴音似乎還久久地彌漫在雨中。沈初霽和陸定遠完美的舞蹈也落幕了,但他們好像意猶未儘,沒有酒精的刺激,卻比烈酒呼嘯穿過喉嚨還要興奮。他們熱烈地擁吻在一起,好像此刻已經融為一體。他一隻手伸進她的秀發裡,另一隻手摩挲著她的耳朵。
雨仍舊劈裡啪啦下著,順著屋頂上的磚石流下屋簷,形成一道雨簾。
他們穿過一條又一條弄堂,進去一間半新不舊的公寓,這是陸定遠早年間在上海購置的一套公寓,久不住人,僅雇了一個老管家定期來打掃。公寓裡還散發著淡淡的黴味,陸定遠關上門來不及開窗通風就急切地咬住她的嘴唇,就這樣站在門口,吻著,笑著,又將她抱上二樓的臥室。
剛剛在門口,陸定遠是如此急切而亢奮,但現在將她放在床上,輕薄的衣衫被雨水浸透,緊緊貼在身上,甚至可以看見襯衫裡她白嫩的肌膚。他蹲下身去,半跪在沈初霽麵前,仰望她。從她頭發上落下來的雨水滴在他的臉上,他緩慢而輕柔地脫去她的鞋子、濕透了的玻璃絲襪和衣裙。
她又一次俯視他。他們三次遇見,兩次在冷風裡,一次在冷雨裡,但他的手,他的西裝和擁抱,觸碰到她的每一個瞬間,都同樣溫暖。
緊緊相依的兩具身體,雨水漸乾,汗水淋漓。
窗外雨聲漸息,陽光透過窗戶照進來,微塵、汗味還有溫熱的呼吸,都混在帶著淡淡黴味的空氣裡。直到第二天新的陽光出現,他們都沒有離開過那張柔軟又略顯狹窄的床。
此後幾天,沈初霽和陸定遠都住在這間公寓裡,除了偶爾出去,添置一些衣物和日常用品,有時帶些報紙回來,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床上。
陸定遠靠在床背上看報,沈初霽就趴在他身上,每當這時,陸定遠就會把報紙折疊,單手拿著,另一隻手撥弄沈初霽的頭發,甚至勾起一縷長發,纏在手指上把玩。
沈初霽見他隻盯著報紙看,故意問:“有什麼新鮮事?”陸定遠眼睛在報紙上,搖頭說:“不知道。”
“不知道?”
“可能是因為你在我身邊,我總是忍不住偷偷看你吧。”
沈初霽不喜歡看報紙,床頭的書是她放在那隨手拿來看的。她喜歡頭枕在陸定遠肚子上,把書舉起來看,舉累了便翻過身來,把書放在枕頭上,趴在床上看。
“書裡寫了什麼?”
“‘等到富凱鼓起勇氣來看她時,她已經把於連的頭放在她麵前的一張大理石小桌上,正在吻他的前額……’下一段你來念,用你深情的嗓音。”沈初霽坐起來,把書遞給陸定遠。
“‘瑪蒂德把她的情人一直送到他自選的墓地。許多教士送葬,沒人知道她一個人坐在蒙了黑紗的馬車裡,膝蓋上放著她難舍難分的人頭。’這是恐怖小說嗎?喜歡浪漫的人不是都讀詩嗎?”
“比如?”
“徐誌摩?”
“那不夠,這才是,她的全名是瑪蒂德·瑪格麗特,第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還沒有譯本,我的室友是外文係的,她帶著我讀完了這本書。如果我是瑪格麗特,我也會跟她做同樣的事。那可是我最愛的人的頭顱啊,當然要捧起來,要捧著啊,怎麼能懦弱地暈倒呢,膽怯地逃跑更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