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嗒!”
詹部長再次點燃一根香煙,衝蘇墨苦笑道:
“蘇將軍。”
“你可能有所不知。”
“我這個龍國公安部部長,同時也兼任著龍國政法大學教授。”
“同時,我年輕時也是在龍國政法大學畢業的。”
“網絡上比較火的‘法外狂徒張三’就是我的學弟。”
聽到詹部長的話後,蘇墨稍稍有些詫異。
法學羅教授,江湖傳說簡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不管你是不是學法律的,基本會上網的人都知道。
張三一笑,生死難料!
紅光一閃,起步死緩!
羅教授去打官司。
失常發揮,都可以把對方送進去!
正常發揮,能把對麵律師也送進去!
超常發揮,甚至能把敲錘的那個也送進去!
所以,蘇墨前世很喜歡看羅教授的普法視頻。
跟著也學了不少緊急避險的知識。
“我這個部長,也算是個法學家。”
“對於法家思想,有著深刻的研究。”
“大秦帝國時期,法家就曾主張過,要對最輕微的犯罪下狠手!”
“偷隻雞就斬首,那這樣就沒人敢實施盜竊了吧?”
“最輕微的犯罪,都會受到最嚴厲的懲罰,所以社會就沒有犯罪了嗎?”
“但結果,卻與初心背道而馳!”
“犯罪的人就會想,反正都是一死,我為何不去偷更貴重的東西?”
說到這裡時,詹部長再次舉例道:
“洪武皇帝朱元璋,為了打擊貪汙腐敗,製定了最嚴苛的律法。”
“貪汙60兩,都要被剝皮楦草!”
“把貪官的皮扒了填入稻草,做成稻草人,放在當地衙門辦公桌案旁,用以警示震懾後來官員。”
“在位期間,朱元璋殺了足足十五萬名貪官!”
“殺的朝堂半空,官員上朝如同上墳!”
“殺的人頭滾滾,刑場之上血流成河!”
“以至於後來殺到無人可用,全國大半官員,都是戴著枷鎖腳鐐去衙門辦公。”
“大明一朝是殺貪官數量之龐大,用刑之殘酷!”
“放眼曆朝曆代,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可實際呢?”
“明朝卻是貪汙最嚴重的朝代!”
“貪汙60兩就要被剝皮的刑罰。”
“逼的無數貪官更加鋌而走險,從小貪變成了巨貪!”
半個小時後……
蘇墨出了京城公安總局。
一言不發的回到了專車上。
在警衛員的護送下,朝著東方傳媒公司而去。
對於為什麼不對人販子,一律處於死刑。
詹部長談古論今,為蘇墨剖析闡述了許多案例。
也讓蘇墨深深的意識到。
立法太複雜了!
要考慮的地方太多太多了!
每一條法律製定的背後,都是由血淋淋的教訓與經驗組成!
當你覺得一個規定很離譜時,那一定是曾經發生過更離譜的事情!
凡事都有兩麵性!
就如這款:天眼DNA識彆係統。
即能夠解救那些處於水深火熱,被人販子殘忍虐待,讓其沿街乞討的孩子。
也能找到被拐多年的孩子,讓其與親生父母團聚。
還能逮捕善於偽裝,潛逃多年未落網的人販子。
無論怎麼看,天眼DNA識彆係統都是功德無量!
都是百利而無一害!
但……
換個角度來講的話。
這同時也會讓許多原本的養父母家庭破裂。
雖然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對於親生父母來說,買方父母與人販子一樣可惡!
但問題是……
有的孩子,並不是被買來的。
這些年,環衛工人在垃圾桶裡撿到的嬰兒還少了?
被親生父母拋棄在綠化帶旁的孩子,絕對不在少數!
而這時候,有好心人恰巧想收養。
這算不算積德行善?
廢話,肯定是!
但問題又來了。
警方又怎麼能相信。
你懷裡抱著的孩子,不是從人販子手裡買來的?
要知道。
龍國公安斥巨資建立的DNA庫,是2009年。
在此之前的案件,沒有高科技檢驗技術,隻能憑審訊經驗來判斷。
90年代,在監控還並未普及的時候。
養父母把孩子買到手後,為了騙警方給孩子上戶籍。
說辭幾乎相同,一問就是在馬路邊撿到的孩子。
孩子的親生父母找不到,自己看著可憐想收養。
這對於被拋棄的孩子來說,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警方調查完養父母的信息,確認其沒有犯罪前科後。
無奈之下,也隻能開具領養證明。
若是觀察出對方鬼鬼祟祟,可能是買家後。
找到背後的人販子後。
就能審訊出孩子是在哪裡拐來的。
但問題是,人販子多狡猾?
根本不可能告訴買家,拐騙孩子的具體位置。
而且拿到錢後立馬就會逃之夭夭,隱匿到茫茫人海裡。
警方想破案,無異於大海撈針!
這種情況下,隻能將孩子送到福利院收養。
等待科學技術進步後,利用先進手段去尋找親生父母。
而且,90年代醫療條件落後。
絕大多數的農村人都是在家中生產,而不是去醫院裡麵生孩子。
這也就造成了另外一個大麻煩。
孩子不在醫院裡生,就沒有防止拐賣嬰兒的出生證明。
買家買到孩子後,去外地居住幾年再回來。
親戚、朋友、鄉鄰們也不會懷疑。
畢竟90年代的時候,全國興起了打工潮。
許多人在外地打工多年,回鄉後孩子都不小了。
但現在……
隨著天眼DNA識彆係統的出現。
隨著警方打拐團圓行動的全力開展。
原本許多平靜的家庭,也在同一時間出現了破裂!
許多準備將這個秘密,徹底爛到肚子裡的養父母,還有完全不知情的孩子們。
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接到了警方找到了親生父母的電話。
對於這一點,警方也沒有任何辦法。
就如富豪王玄這種親生父母,為了尋找兒子。
二十幾年如一日的全國奔波。
妻子也患上嚴重抑鬱症和焦慮症。
警方總不能為了照顧買方父母的情緒。
不管親生父母這邊的死活吧?
無奈之下。
警方也隻能特事特辦。
對於那些開具過領養證明的養父母。
如果孩子的親生父母,既沒有報過案,也沒有在公安DNA血庫中登記過的家庭。
即便通過天眼NDA係統,找到了孩子的親生父母後。
也會選擇不打擾,不破壞孩子與養父母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