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簽“換個角度,讓我再勇敢的愛你一次”故事開始
我愛過一個人,在我十三歲的時候,很愛很愛,愛到想和她有未來,想和她過完這輩子,想讓她成為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於是,我離開她了,後來,看著她學業有成,看著她在婚禮上牽著新郎的手,溫柔大方的舉杯敬四方來客,直到聽見她下台後抱住我附在我耳邊輕聲說的那句“謝謝你,要幸福”的時候,我就知道,這輩子,我注定是要爛在泥裡的
還真是應了那句話,人在年少時不能遇見太驚豔的人,所謂的頂峰相見,破鏡重圓終究隻是存在於故事中,而現實中更多的是無法言說的遺憾與不甘
曾經我也試著去找尋新的人生方向,可耳畔吹過的風中有她的聲音,車水馬龍的街頭依稀看到她的身影,就連一聽到我的名字都感覺是她在喚我……
要如何才能釋懷呢,明明兩個人都沒有錯啊,可還是走到了儘頭;明明很想很想她,可連她的名字提也不敢提;明明我們才是從年少到婚紗的情誼,可最終陪在她身邊的人依然不是我,明明是兩情相悅,可現在畫地為牢的隻有我……
其實我也幻想過,在親朋滿座的時候牽起她的手,告訴所有人“這是我的愛人”,我們會在極光下相擁,會在大雪紛飛的冬季一起白頭,會在空穀幽蘭處,向著山穀大聲的喊出“我愛你”,讓回聲繞梁三日
那時候,我是真的以為我們可以一直一直在一起,直到老得走不動路,直到過完這輩子
有時候想想,可能是我太貪心了吧,我們可是占了彼此十年青春的人啊,人能有幾個十年呢,在最美好的年紀,遇見最耀眼的人,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啊,這是一份獨屬於我們兩個人的浪漫和回憶
後來,遇到的人都說我這個人沒情趣,不懂浪漫,就連生日也平平無奇,可沒有人知道,我已經收到過最好的生日禮物了,是十四歲那年夜裡親在臉頰的一個吻,我們真的愛過,很愛很愛的那種
多年以後,我們會忘了彼此,也沒有人會記得我們,隻有我知道,多年前的月亮聽到過我們許下白頭的誓言,多年前的星星見證過我們深愛過彼此的樣子,多年前的街頭有我們嬉笑打鬨的身影,多年前的那間教室留下我們真誠熱烈的青春
或許我隻是做了一場夢吧,就當是一場夢吧,在夢裡,她為我披上了婚紗,和她並肩而戰,攜手敬酒的那個人,是我啊,夢裡的我們掀起彼此的頭紗,在人聲鼎沸處,熱烈相愛
(時至今日,我能留住的隻有這段回憶了,我會記錄下我們十年間的點點滴滴,所以這篇文章很長,我想送給自己,也想偷偷告訴彆人,我真的好愛好愛你)
我的歌單裡有一首歌,我聽過一遍後,再也不敢聽第二遍,是這樣的
上天啊,
難道你看不出我很愛她,
怎麼明明相愛的兩個人,
你要拆散他們啊,
上天啊,
你千萬不要偷偷告訴她,
在無數夜深人靜的夜晚,
我依舊在想她。